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市有关要求,确保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,全面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,7月19日至7月23日,市安质总站根据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》、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、《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》、《宁波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文件精神,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开展专项检查整治。检查内容:在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、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复验检测情况;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情况;建筑节能施工方案、监理节能细则编制审核情况及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情况等。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市区﹙江东、江北、海曙和国家高新区﹚范围内28个项目,其中居住建筑12个,公共建筑16个,总建筑面积1828032平方米。检查结束后,签发了整改通知书11份,停工通知书2份,提出整改问题63条。
近年来,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市区建筑节能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,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正在稳步提高,建筑节能已经引起建设各方主体的充分重视,但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,如:部分涉及节能效果的重要设计变更未重新送审图机构审图;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数量不足或迟后于实际施工进度;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等。每个工程检查结束后,我站监督人员都做了详细的记录,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签发了整改通知书,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作全面整改,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站。下一步,我站将结合本次专项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,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,加大监管力度,确保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。